本报讯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日前发布的《关于加强生产许可证管理淘汰“地条钢”落后产能加快推动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坚决淘汰“地条钢”等落后产能,加快推进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务必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建筑用热轧钢筋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全面排查,并向总局报送工作总结。
《通知》要求,国务院在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抽查、全面督察和违规企业调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地条钢”获证企业以及各地方政府明确的违法违规生产“地条钢”获证企业,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立即办理撤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手续,并按程序上报总局。
在对建筑用热轧钢筋生产许可获证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的过程中,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务必要对企业的生产工艺、炼钢和轧钢设备检查到位,对违法违规生产“地条钢”的获证企业,要立即办理撤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手续。对被举报存在违法违规生产“地条钢”情况的获证企业,要立即组织调查,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办理撤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手续。
来源:中国建设报 2017-05-08(艾 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