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强化源头治理,健全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处置建设领域欠薪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国务院办公厅将组织开展对我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为做好迎接工作考核的各项自查自纠和准备工作,3月12日上午,舟山市建管局召开迎检工作布置会,市属监管范围内承接工程的40余施工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建设各方主体按照《关于印发〈舟山市建筑工程与市政公用工程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精神及有关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银行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建筑工程与市政公用工程工人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并严格组织实施。对建筑工程与市政公用工程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过程遇上的各种问题进行解析,对实施细则中对应的建设施工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补充说明。会议要求:各单位要深刻领会、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对清欠农民工工资的新要求、新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坚决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发生。(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稿 编辑 张婷婷)
发布部门: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