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2018版计价依据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杭州召开。领导小组、专家组成员和部分主编参加了会议。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并作了工作部署,提出了工作要求。
为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健全工程计价依据体系,完善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工程造价管理机制,5月份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编制工作》文件,启动了新版计价依据编制工作。
编制工作将契合法规、规范、标准,适应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住宅全装修等新兴建筑发展需要,对2010版计价依据进行全面修订补充完善。在“十三五”末,实现工程总承包、施工承包、专业分包的工程计价、计量规则全覆盖,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与市场经济发展更为融合,工程计价定额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计价依据对建筑业发展促进作用更为显现。
编制工作分两个阶段开展。到2018年6月完成建筑、安装、市政、园林及仿古、机械台班、基期价格、计价规则等7项编制任务;到2020年6月完成概算、投资估算、修缮、养护、其他费用定额等8项编制任务。
为加强编制工作组织协调,3厅委共同组建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组织协调和成果审定。下设编制工作专家组,负责研究编制工作技术问题。具体编制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开展。
本次会议听取了专家组工作报告,对编制方案进行了审议,原则同意专家组建议,要求编制人员根据会议意见做好修改完善。
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建设厅党组成员、省建筑业管理局朱永斌局长充分肯定了专家组前期工作成绩:精心筹划了方案,积极组建了班子,充分做好了协调,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他对下一步编制工作提出3方面要求:一是把握方向,做好五个接轨。全面接轨建筑业增值税改革,全面接轨工业化建筑发展,全面接轨市场需求,全面接轨国家标准规范,全面接轨建筑业改革;二是把握重点,抓住准确的定位、明确的责任、创新的成果等3个重要环节;三是强化落实,做到4个落地。方案要落地,不能出现超时超限现象;措施要落地,不能出现人浮于事的情况;协调要落地,不能出现推诿扯皮的情况;机制要落地,不能出现把编制工作当作一次性任务应付了事的情况。(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供稿 本站编辑 林文芳)
发布部门: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7日